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市分公司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文件,第五项“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第15条“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修改为“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单北斗应用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2)合同条款第七条7.3,“乙方提供的车辆应当安装性能良好的烟感报警装置,配备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GPS设备)”修改为“乙方提供的车辆应当安装性能良好的烟感报警装置,配备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单北斗应用设备)。
(3)合同附件1《服务规范和标准》以及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中,二、运输业务外包操作规范,(二)车辆要求的第3点“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统一安装有性能良好的烟感报警器,同时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并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能够准确采集各类车辆信息。”修改为“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统一安装有性能良好的烟感报警器,同时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单北斗应用设备,并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能够准确采集各类车辆信息。”
(4)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变更为:“2025年05月0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并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其他事宜不变。
详细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B座办公楼19层C1902房